2007年9月6日 星期四

暴力討債之違法性


問:我之前有一台車貸款,我只晚繳了一個月,就派人把車拖走了,我該怎麼辦?

答:你分期付款買了一部車,然後因為你沒有付分期付款的錢。

問:只有晚一期沒有繳。

答:對方就私自把你車子牽走了是不是?

問:就是貸款公司把車子牽走了,然後叫我付這肆、伍萬塊,然後去把車子牽回來。

答:基本上他也不能自行,除非經過你同意,不然他也不能私自把你車子帶走。

問:可是他強制把我的車拖走了。

答:你要蒐證,認為有涉及到刑法強制罪的話,當然可以依法告他。基本上不能用強制或暴力、脅迫的方式,讓人家行無意義的事情,這是要負刑法責任的。

問:就是他要先告知我們,才能來拖是不是?

答:基本上這是由法院來做,他自己不可以做的。他們都自己來的話,以後就不用有公權力的單位了。

問:我們可以告他?

答:你要有證據證明他確實是有強制你的動作,當然可以告他。

問:他強制來拖,要我付錢給他。

答:因為依照法律的規定,刑法三百零四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者妨害人行使權利的話,這可以處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問:我有匯款的證明單,我可以這樣就告他?

答:你告他也要現場有證人證明他涉及強暴脅迫的方式來強制把車子帶走。

問:因為他是半夜來偷拖的,我們有監視器來錄影起來。

答:是不是有涉及到拖車的行為,要有很直接強暴脅迫的方式,不然的話,可能構成偷竊的行為,要另外來訴追是不是有竊盜的情形。


刑法第 304 條(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 320 條(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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