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2日 星期二

【持愷他命質詢 議員罰二萬】

據新聞報導,苗栗縣一名議員今年五月於議會中,持K他命(愷他命)質詢,呼籲相關單位重視校園毒品氾濫之問題。事後,該名議員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裁處新臺幣二萬元罰鍰,並要接受毒品危害講習。

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愷他命屬該條例列管之第三級毒品,依法無正當理由不得持有。行為人如無故持有愷他命,依上開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之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綜前所述,提醒民眾莫以身試法,避免受罰導致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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