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

11.01 警廣生活法律call-in:車禍處理



http://mymedia.yam.com/m/3482898

問:我兒子前天騎乘機車時,因為別人開車違規左轉而發生車禍。機車全部受損、人也受傷,後來警察有至現場處理,並表示隔天製作筆錄。開車的對方也找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直接向我兒子表示如果有受傷等情形會全部理賠。想請問是否這樣即可,還是有哪方面要注意的事情?


因為對方的過失發生車禍,然後警方表示隔天製作筆錄,因為已經離開車禍的現場,所以建議盡快完成筆錄的製作,以免對方不承認自己的錯誤,使情況變得複雜難以處理。

至於保險公司方面,如果保險公司表示願意理賠的話,必須要先確認保險公司是否有權利來和你訂立和解契約,如果這部分無疑,建議條件談妥後雙方立刻訂定和解書,並且於和解書內記明賠償的條件。而賠償金額的部分於和解書訂立前應先自行計算,因為和解契約內容一定會註明,在保險公司理賠後,你必須拋棄其他的請求權。因此,必須在了解自己受損的程度後,再和對方的保險公司訂立和解契約,以免日後發現有遺漏之處,但因已和解致使無法再為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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