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9日 星期三

【宏碁集團傳員工疑涉內線交易】

據新聞報導,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傳有內部員工與高層疑於去年底涉內線交易。檢調單位現已介入調查,業於日前至集團總部等處進行搜索,並傳詢相關人員。

所謂內線交易,是指「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受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持有該公司之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喪失前述身分後,未滿六個月者,或從前述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等,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抑或是「前述所列之人,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支付本息能力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非股權性質之公司債,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賣出」(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及第2項)。

承前所述,倘行為人有違反前揭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禁止之行為者,依法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證券交易法第171條)。

綜上,提醒大家莫以身試法,不得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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