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報導,近期傳有一則網路謠言,稱五月底在台中會發生規模六以上的大地震,提醒民眾趁早準備避難,引起許多網友轉載分享。
然,隨意發布地震預報的不實謠言,行為人可能觸犯氣象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規定。
按氣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機關、學校、團體或個人擅自發布地震之預報或氣象、地震或海象警報者,中央氣象局應命其停止,並限期改善;其拒不停止或屆期不改善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許可。
又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綜前所述,提醒民眾莫捏造、發布不實言論,避免觸法,導致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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