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6日 星期四

【路上強迫推銷產品 恐觸法】

據新聞報導,日前西門商圈又出現有人假藉愛心名義強迫推銷小毛巾,據悉該名人士向民眾佯稱家境清寒,為籌措學費,希望民眾發揮愛心購買小毛巾,縱使民眾已表達無購買意願,其仍繼續強迫推銷,使得民眾不勝其擾。而強行推銷愛心商品的行為,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 

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3款的規定,強買、強賣物品或強索財務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準此,推銷人員的推銷手法過當,倘經受擾民眾向警察機關檢舉,其可能面臨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裁罰。

綜前所述,提醒民眾莫以身試法,避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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