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0日 星期五

【機車誤闖高速公路 女騎士挨罰】

據新聞報導,日前一名女子騎乘機車誤闖國道五號高速公路,國道警察獲報攔查後,業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予以裁罰。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之規定,不得行駛或進入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綜前所述,提醒民眾駕駛汽、機車時應遵守交通法規,避免違規受罰,導致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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