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6日 星期一

【又見幼童墜樓意外】

近日新竹發生一起三歲幼童的墜樓意外,據新聞報導,該名幼童疑因睡醒後找不到媽媽,不慎開窗而從住家處墜樓。提醒民眾莫讓孩童獨自留在家中,避免涉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並要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如其不接受親職教育輔導或拒不完成其時數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另,要特別注意的是,除了上開罰則以外,照顧兒童之人,若將兒童獨留家中,使其不慎發生墜樓等意外導致受傷或死亡,照顧者也可能涉及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前者依法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後者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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