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規避、妨礙疫調之進行 最高可罰新臺幣三十萬元】

據新聞報導,近日一名外籍機師染疫,政府進行疫調時,該機師佯稱不記得過去的活動史及接觸始,後經警政單位調查其活動軌跡,始發現該機師曾於12月7日至12日期間與台灣友人密切接觸,衛生單位因而重新安排採檢,後其台灣友人於日前確診,導致社區可能出現防疫破口。

提醒民眾進行疫調時,如未詳實告知接觸史及活動史,妨礙政府防疫措施介入時機,造成傳染他人及社區感染之風險,主管機關可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之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提醒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之規定,違反各級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隔離措施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違反各級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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