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小心詐騙新手法】

據新聞報導,新北市板橋區一名女子網路購物至超商取貨後,接到歹徒來電佯稱女子取貨簽錯欄位,導致每月會從帳戶扣款,並要求女子即刻前往提款機取消設定,女子受騙上當遂依歹徒指示操作轉帳匯出十五萬元。

歹徒利用電話詐騙,可能涉犯刑法詐欺罪之刑責。按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又,倘行為人犯上開詐欺罪而有「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三人以上共同犯之」或「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等情形之一者,其會構成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依法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綜前所述,提醒民眾如接獲疑似詐騙電話,須提高警覺,莫依歹徒指示前往操作提款機,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確認,避免受騙上當,最終導致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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