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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1日 星期三
【網路發文捷運站殺人 恐觸法】
據新聞報導,近日一名女子在社群網站上公開發文,稱某個時間將在捷運站殺人,其行為恐已觸法,已引起警察機關關注。
女子上開行為可能涉犯刑法恐嚇公眾罪,按刑法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51條)。」所謂公眾是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準此,行為人如主觀上出於恐嚇之犯意,在網路發文稱於某時間將於捷運站殺人,以此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其行為會成立刑法恐嚇公眾罪。
綜前所述,提醒讀者在社群網站上發文必須謹慎,避免觸法導致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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