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婦人與丈夫共同經營一間貿易公司,因工作需要丈夫經常前往國外洽談生意,今年五月間該名婦人接獲詐騙電話,歹徒假冒檢警人員向婦人佯稱若不配合匯款,丈夫會被扣留海外,婦人心急多次依歹徒指示匯款,嗣後驚覺可能被騙時,匯款金額已達上億元。
歹徒假冒檢警人員詐騙婦人,可能成立刑法加重詐欺罪。按刑法第339條之4規定,犯第339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準此,新聞中歹徒假冒檢警,使婦人誤信其言,因而依指示匯款,其行為會成立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之加重詐欺,依法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綜前所述,提醒民眾如接獲疑似詐騙電話,應第一時間聯絡相關單位進行確認,或直接撥打165反詐騙電話報案,切勿直接依照歹徒指示匯款,避免受騙上當,不得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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