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5日 星期二

【為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 九月路口安全大執法】

據新聞報導,為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警政署表示自9月1日起將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執法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而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汽(機)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或「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均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綜前所述,提醒汽、機車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行人也應遵守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闖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等,以維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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