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公用垃圾桶棄置家庭垃圾要罰】

據新聞報導,台北市一名男子想把家戶垃圾棄置於馬路上所設置的行人專用清潔箱時,巧遇台北市環保局巡查員盤查,男子為躲避取締違規闖紅燈穿越馬路,因而不慎遭往來車輛撞上身亡。 

任意將家戶垃圾棄置於路邊行人專用清潔箱(即公用垃圾桶),會觸犯廢棄物清理法之罰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之規定,得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綜前所述,路邊所設置的行人專用清潔箱是提供民眾丟棄行進間所產生的垃圾使用,如民眾貪圖方便,隨意丟棄家庭垃圾,使清潔箱滿溢,不僅製造環境髒亂,妨害行人使用,也會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之罰則,提醒民眾莫以身試法,避免受罰導致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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