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3日 星期一

【離開幾分鐘孫墜樓亡 別讓幼童獨自在家】

近期又傳幼童墜樓的意外,據新聞報導,新北市一名男子短暫下樓到車上拿物品,獨留三歲幼孫在家裡,詎料,年幼孫子找不到阿公,不慎開啟家中未上鎖的窗戶從高樓墜樓,送醫後傷重不治。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並要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如其不接受親職教育輔導或拒不完成其時數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除了前述罰則之外,照顧兒童者,如果讓兒童獨自在家,使其不慎發生墜樓等意外,導致受傷或死亡,照顧者也可能涉及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前者依法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後者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綜前所述,提醒不要為了一時方便,或認為只是離開幾分鐘無妨就讓孩童獨自留在家中,避免發生憾事導致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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