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102.12.16警廣法律快易通call-in內容分享】


今天談談車禍案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一般而言,車禍案件肇事者可能涉及刑法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死罪之刑事責任。


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是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如致重傷的話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而倘肇事者為從事業務之人例如司機,其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要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如致重傷,則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若導致對方死亡,一般人要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如為從事業務之人(即司機),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然而,車禍肇事者除須承擔前述各種刑事責任外,法律亦明定於某些情況下,應加重其刑,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汽車駕駛人,有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

綜上所述,提醒大家開車時應小心謹慎,避免不慎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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