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2日 星期四

【提高價格販售火車票 要罰】

台鐵清明連假火車票將於近期開始販售,過去常有不肖黃牛利用連續假期火車票難買,藉機提高價格販售熱門時段火車票,藉以牟利。

然,行為人加價販賣台鐵火車票之行為,恐已違反鐵路法之相關規定。按鐵路法第65條第1項規定,「購買車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張數,處每張車票價格之一倍至十倍罰鍰。加價出售訂票或取票憑證圖利者,亦同」。準此,不肖黃牛加價販賣台鐵火車票,得按前開規定處每張車票價格之一倍至十倍罰鍰。

另,附帶一提,如行為人係「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而購買車票、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依同條第2項規定,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綜上所述,提醒民眾莫以身試法,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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