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0日 星期一

吊臂掉落砸到陸客

如這幾天的新聞頭條,開放陸客來台旅遊後,最慘重的依次意外事故發生,坐在遊覽車內的來台旅遊陸客,竟被從天而降的起重機吊臂砸中,造成死傷。

除非是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起重機吊臂的掉落,若是如此,雖有造成他人死傷,法律上,也許,不會有刑事責任。

什麼原因是不可抗力的原因,一般而言,不可抗力是指行為人通常不能預見、或雖能預見也無法抗拒的外部事實,例如地震、海嘯、海盜、敵人入侵等等。

但是,依據媒體報導所示,有關這次的陸客被起重機吊臂砸中事件,承包商表示,是因為風力突變的緣故。

而風力突然,是否構成上面所講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便有探究的餘地,因為,在高樓、高處施作工程,風力的變化,是否本來就是承商在施作工程中的過程中,所應該考慮到的嗎?降低風阻,藉以避免風力變化所造成的施工事故,是不是本來就是施工者所應該考慮到的呢?

也因此,依據目前的媒體報導所示,我們初步的認為,若承商對於風力變化所可能會造成的施工事故,並沒有一套完整的施作計畫、或是,雖然有施作計畫,卻沒有依據計劃實施或操作,若因此造成吊臂掉落砸死、砸傷人的意外事故,仍舊可能會有業務過失致死及致傷害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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