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7日 星期二

向債務人請求返還借款時,法律上有何救濟途徑


A. 以存證信函方式催請債務人返還借款

一、如果借款人沒有約定還款的期限,因為隨時可以向債務人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內返還借款,並且,債務人如果在期限屆至後,仍未返還借款,則,自期限屆至後之次日,便會有遲延付款的法定利息產生。

二、可是,只以口頭向債務人要求返還借款,萬一債務人後來否認有此事之存在,恐面臨無憑無據的狀況,因此,就可以寄發存證信函方式,作為證明曾經向債務人要求其返還借款的證明。


B. 以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的方式,請求債務人返還借款

一、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二、以已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的方式,請求債務人返還借款,他的優點是:

(一)較為迅速:

不論你手上有無憑證或文件,只要你主張對方欠你的,是一定數量的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如果對方沒有在收到法院對其所發生的支付命令後的二十天內依法聲明異議,這件事就告確定,等到法院發出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給你以後,就可以繼續向債務人要錢,如果債務人仍然不付錢,就可以拿著支付命令跟確定證明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來拍賣債務人的財產,藉以清償期所積欠的款項。

(二)費用較少:

請法院支付命令所需要繳給法院的費用,比向法院提起訴訟所需要繳給法院的錢,要少很多。

C. 向法院對債務人以起訴的方式請求債務人返還借款

如果寄存證信函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置之不理,請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債務人卻聲明異議,這時就只好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請求債務人返還借款。而他有以下的二項特點:

(一)需進行訴訟程序:

以起訴的方式請求債務人返還借款,訴訟的勝敗就涉及到你手上有無證據。有證據,勝訴機率便大;沒有證據,勝訴機率便小。而且訴訟的過程頗為複雜與專業,一般人未必知道如何進行訴訟程序,某些案件甚至可能需要專業人士代理。

(二)費用較高:

以起訴的方式請求債務人返還借款,需要繳給法院的費用,第一審大約為總金額的百分之一點一,第二及第三審大約為總金額的百分之一點六五。

D. 向法院請求債務人返還借款起訴時、起訴前、起訴後,都可以先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的財產假扣押為了避免債務人脫產,以致於求償無門,可以向法院聲請向債務人的財產假扣押。但是在起訴前就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的財產假扣押的話,法院會要求你在一定的期限內起訴。如果法院准許擬聲請對債務人的財產假扣押,必須繳納擔保金,實務上為你請求金額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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