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

03.28警廣生活法律call-in:媽媽把錢寄放在女兒戶頭,假如媽媽過世那筆錢的所有權人為何?

問:媽媽有一筆錢以定存方式寄放在女兒的戶頭,想請問如果媽媽過世後,這筆錢是屬於女兒,還是媽媽的?

媽媽暫時把錢寄放在女兒那裡,如果只是請女兒幫他定存,或是借女兒的名字去做定存,原則上這筆錢還是屬於媽媽的財產。除非媽媽當時有明確的表示,這筆錢是自己要無償送給女兒,此種情況下,假使當事人有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而他方允受,如此雙方之間才成立贈與契約關係,該筆金錢才係女兒所有;否則,即使是寄放女兒的戶頭內定存,這筆錢的所有權人還是媽媽,因此,往後如果媽媽不幸過世,這筆錢仍須算入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共同繼承。

綜上所述,建議你還是必須以當時媽媽將金錢交付予女兒時的情況來判斷,因為是不是贈與或是其他關係,還是要以當事人間當時的意思表示為主。


※參考法條

民法第406條

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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