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法律是有錢人的專利?沒錢打官司該怎麼辦?


小華的爸爸日前出車禍死亡,留下領有殘障手冊的媽媽及正在念國中的小華,肇事者事後便避不出面,小華想透過法律程序討回公道,可是沒有錢請律師及繳裁判費。請問,小華可以尋求何種法律協助?


【聯大法律事務所所長 劉昌崙律師解析】

刑事訴訟係法院行使國家公權力之行為,故訴訟時無須繳納費用。民事訴訟程序則在保護當事人的私權,採有償主義,所以訴訟程序支出之費用,應由當事人自行負擔。惟當事人無力支出訴訟費用時,若不獲救濟,勢必將坐視自己之私權遭侵害,而無法請求保護。故民事訴訟法第一0七條特設訴訟救助之規定,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且非顯無勝訴之望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另外,法律扶助法通過後,弱勢民眾如有法律上之需求,諸如法律諮詢、法律文件的撰寫,或者是請律師代理民、刑事及行政訴訟,將由司法院所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予以協助。

對於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而訴訟非顯無勝訴之望的當事人,得依民事訴訟法第一0九條之規定釋明無資力之事由或由有資力之人,出具保證書,向受訴法院聲請,暫免裁判費及其他應預納之訴訟費用。另外,審判長依法為受救助人選任律師時,暫行免付酬金。法院於認定當事人無資力時,應斟酌當事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基本生活之需要;當事人雖有財產而不能自由處分者,仍視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

此外,訴訟救助,在假扣押、假處分、上訴及抗告的程序中,亦有效力。依民事訴訟法第一0九條之一的規定,駁回訴訟救助聲請之裁定確定前,第一審法院不得以原告未繳納裁判費為由駁回其訴。在刑事案件中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對被告及負賠償責任之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亦得於刑事訴訟程序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如因案情繁雜而移送民事庭審理,於該審級亦免納裁判費。

故本例中,小華可以對肇事者提起過失致死罪的告訴,以及提起民法的損害賠償告訴,請求肇事者給付醫療費、喪葬費及其他非財產上的損失,另外小華及母親亦可要求給付法定的扶養費用,並且依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


2 則留言:

  1. 我聽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免

    繳裁判費,可否介紹一下該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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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您好:

    茲就提問,簡答如下:

    得在刑事訴訟程序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者,

    必須是「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此在刑事

    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定有明文﹔而提起附

    帶民訴訴訟之時機,依同法第488條規定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

    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

    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最

    後,關於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方式,倘若在

    刑事審判期日到庭時,得以言詞記名筆錄

    為之﹔此外亦可依刑事訴訟法第492條規

    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提出訴狀於法

    院為之。前項訴狀,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

    定」以訴狀為之,至於訴狀之格式,可以

    自行上網下載,或至各地方法院訴訟輔導

    科詢問。

    聯大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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