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 星期四

【嬰兒獨自趴睡窒息死亡 新手爸爸恐涉相關法律責任】

據新聞報導,一名新手爸爸參考育兒書籍後,為訓練嬰兒從小學習獨立,遂使剛滿月的新生兒獨睡一房,並讓其趴睡。詎料,男子隔天起床欲餵奶時,卻發現孩子已沒有呼吸,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而男子可能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等相關法律責任。

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如有違反者,依同法第99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另,須特別注意的是,除上開罰則外,男子讓剛滿月的新生兒獨睡一房,未在旁給予照顧,導致嬰兒趴睡窒息死亡,其亦可能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罪之責,依照刑法第276條第1項規定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綜前所述,提醒家長為免發生意外,莫讓嬰兒獨自趴睡,不得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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