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7日 星期四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系列(二)

本事務所將延續系列(一)方式,繼續以問答方式幫助民眾解答疑惑與進一步了解消債條例之問題。

(六)怎麼判斷自己適合更生還是清算?

因更生程序或清算程序兩者之方式與過程中之規定不相同,對於債務人本身之影響亦不相同,故此部分應視債務人本身知情況判斷之。

(Q&A)

阿強問:請問如果我有五百多萬元的債務,那這樣的債務金額,到底應該適合聲請更生還是清算呢?

劉律師答:「更生程序」乃指債務人提出一最長八年、且最少每三個月還款一次之債務人清償計畫(更生方案),經法定程序由法院認可後,債務人只要照該清償計畫按時還款履約完畢,就當然免除其他債務。所以更生程序較適合目前仍有收入者,且因不限制工作,所以只要依更生方案履約即可。而「清算程序」乃指將債務人之財產中可構成清算財團予以變現,由法院或管理人將其分配給全體債權人。清算程序較適合目前並無收入者,再加上因被限制工作性質,所以主要是以變現債務人之財產來償還。所以基本上五百萬元並不是主要考量,而是以更生或清算之特性較適合債務人來判斷。

阿強問:聽說不論更生或清算程序,至少要還兩成債務是嗎?

劉律師答:這並沒有固定還幾成之規定。就更生而言,還款更生方法只要合理公平,法院會依個案去做判斷。而清算程序,則又得視變現結果與其他現實條件等等考量,也是由法官就個案判斷的。

阿強問:我現在有固定工作收入,但也每月也只有一萬八,可是我的債務有五百萬元,我個人名下也只有一輛中古車。如果我以更生方式還款,實在還不完,我乾脆辭掉工作,以清算方式來解決,是不是比較好呢?

劉律師答:只有更生程序才是當然免責。而清算程序是裁定免責,也就是是否免責,須由法官就個案判斷,如法官認為不免責,對於其於未清償部分,仍然沒有免責,即仍須負清償之責任。所以,是否採清算方式,實在需多方考量才行。

阿強問:請問如果我想辦理更生或清算的話,我必須準備哪些資料呢?

劉律師答:最基本一開始就要準備的是債務人清冊、債權人清冊、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與證明文件、聲請費用1000元。

(七)如果有配偶,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嗎?

原則上夫妻之債務應該各自負擔,且民法修正後夫妻之財產是各自所有,在理論上不影響聲請更生,但在擬更生方法時,內容細節當然會有不同。

(Q&A)

阿強問:請問如果想聲請更生,會不會因為我妻子目前工作收入不錯,而被駁回呢?

劉律師答:原則並無太大影響,而是可以聲請更生的。但是關於更生方法的擬定內容部分,則須說明家庭開銷如何分配等等,但只要向法院說明清楚即可,應該不會因有配偶而有太大影響。

阿強問:請問如果我有兩個未成年子女,那我更生方案也可以將他們列入更生方法計算之中嗎?

劉律師答:可以。因為更生方案之計算是將聲請人每月收入扣除每月必要支出之後的餘額按期清償,而每月必要支出包括扶養父母、子女、配偶費用、子女教育費用、家庭必要支出等等費用。

阿強問:請問如果我有房貸要繳,那我還要辦更生,可以將房貸列入每月必要費用嗎?

劉律師答:關於這點的確須由法院來認定,所以尚待法院形成實務見解。

(八)何謂免責?

免責即指於更生或清算程序之後,債務人對於其餘之債務即不再負清償責任。消債條例中關於免責部分,有更生程序的「當然免責」與清算程序的「裁定免責」,兩者並不太相同。當然免責即指不須法院另外下一裁定免責就可以免責,裁定免責則須由法院各案判斷是否免責,如法院下免責裁定則才可以免責;反之,則不免責。

(Q&A)

阿強問:請問是不是更生或清算程序結束,對於債務全部我就可以免責了呢?

劉律師答:未必。消債條例中關於免責部分,有更生程序的「當然免責」與清算程序的「裁定免責」,兩者並不太相同。更生程序是當然免責,而清算程序是裁定免責。當然免責即指不須法院另外下一裁定免責就可以免責,裁定免責則須由法院各案判斷是否免責,如法院下免責裁定則才可以免責;反之,則不免責。所以須視您聲請的是更生或清算而才能進一步判斷。

阿強問:請問如果我的債務有500萬元,但我的更生方案盡力也只能擬還款250萬元而已,這樣對剩餘的250萬債務我也能免責嗎?

劉律師答:擬定更生方案後,須由法院判斷是否允許,如法院評估後允許您之更生方案,只要您對於更生方案正常履約完畢後,就當然免責,也就是對於剩餘之250萬未還債務的部分,免除清償責任了。

阿強問:請問那如同上一個問題,我是聲請清算程序,結束後我也可以免責嗎?

劉律師答:未必。因為屬於清算之裁定免責,所以須由法院另下一個免責裁定才會免責,如法院認定不該免責時,債務人對於剩餘的債務仍不免責。所以就您上述債務來說,假設清算變現清償500萬債務中的250萬元,如有裁定免責,則剩餘250萬元不須再負清償責任;反之,未有裁定免責時,則仍須負剩餘之250萬元清償責任。

(九)依消債條例聲請更生或清算,我在金融單位的記錄會有影響嗎?

關於此點,是否會被註記,答案是會的,依不同程序或階段而有不同註記與註記年限。

(Q&A)

阿強問:請問如果要依消債條例聲請清理債務,我的債權人是銀行,那我會受到銀行註記記錄嗎?

劉律師答:會的。協商的信用註記是「還款條件履行完畢後一年」。更生是「更生方案履行完畢後嗣年,如有更生方案延長者,註記期間加上更生方案履行期間不得超過十年」。清算是「清算程序終結後十年」。

( 十)何謂復權呢?

復權只因清算程序當中會對於生活有較多之限制,例如不能隨意離開居住地、生活支出要合理不奢華、從事工作之限制等等。復權的目的即在於解除上述之限制。

(Q&A)

阿強問:如果我聲請清算,那我是不是就像電視上某男藝人被宣告破產那樣生活處處受限呢?

劉律師答:未必。清算程序中的確會對生活與工作會有所限制,但於清算結束後,法院會視情形裁定復權與否,如能裁定復權,則可以恢復一般正常生活與工作,即不再限制。

阿強問:請問是不是清算之後,一定能獲得復權呢?

劉律師答:未必。因為之前提過清算完畢後,是否免責,仍須由法院判斷後裁定是否免責,所以如法院裁定不免責,而對於其餘債務仍須負責。因為仍須對其餘債務負責,所以暫不會復權,是以生活與工作仍會受到限制。

(十一)對於消債條例其他問題予回答,歸納整理:

阿傑問:請問我是因為保證人債務而負責,如果原債務人去聲請更生或清算,那我的連帶保證人責任也會消失呢?

劉律師答:未必。原債務人如去聲請更生或清算,保證人一定要也去陳報債權,否則將來主債務人獲得免責時,因未保證人是不會一同一併免責的。

阿旗問:我很怕我個人資料被公布,請問聲請更生或清算過程,會否公布我個人資料訊息?

劉律師答:會的。因為更生或清算程序並無保密規定,且有一些公告取代送達之規定,另在法院網站或公布欄上,都可以查詢到正進行中更生或清算債務人之可公開資料。

阿傑問:請問我該怎麼確認我到底積欠銀行總金額為多少?我可以請銀行停止計算利息或違約金嗎?

劉律師答:您可以向聯徵中心申請債清專用的信用記錄,也可以向銀行申請自己歷史交易記錄,如任聯徵中心或銀行的計算有誤,可於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中,向法院提出爭執,由法院來裁定。另外,不必另外請銀行停止計算利息或違約金,因於更生或清算程序開始後,所有利息與違約金皆成為劣後債權,所以即使繼續計算中,惟受清償或分配之機會很低,債務人不用特別擔心。

阿旗問:請問如果我在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前,就已經被一些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扣薪中,如果聲請後,扣薪會停止嗎?

劉律師答:會。因為如果更生開始之後,所有無擔保之債權所進行之強制執行程序皆會停止,所以扣薪也會停止。

阿傑問:請問如果銀行把我的債權賣給資產管理公司,我還可以聲請更生嗎?我該怎麼確認債權人沒有遺漏呢?

劉律師答:可以。因為消債條例清理之債務,不限於銀行債權,也就是一般債權皆可適用之。關於如何確認債權人有否遺漏,如債權人為銀行,則可透過聯徵中心調查,如為一般私人債權人,則由債務人自行提出債權人名單,若有遺漏,法院仍可以公告債權人前來陳報債權。

阿旗問:請問因為我工作常須出國出差,那如果我聲請更生或清算,是否會有影響呢?

劉律師答:會的。在更生程序中,基本上不多加限制債務人,但也不可以浪費或奢侈。但清算程序中,債務人之生活與工作皆會受到限制,所以債務人之居住地或出境也會受到限制,但是如果因為工作上與學業上之需要,則可個別向法院聲請解除該項限制。

阿傑問:請問您事務所是否有承辦消債條例的業務呢?

劉律師答:有的。本所已經開始有消債條例的案件正在進行中了,而且本所對於消債條例相關問題早在消債條例起跑施行前已進行研究,本人過去在中廣四神湯節目接受訪問中,亦曾特別針對消債條例加以介紹與說明。所以關於消債條例案件之處理,本所已經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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