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日 星期二

酒醉駕車被撞可獲得理賠嗎?





問:我有一個朋友他酒後駕車有人車禍,他是騎摩托車,可是他本身有受傷,對方是開轎車可是他雙黃線迴轉,那請問一下假如是他被罰酒駕,對方應不應該理賠我朋友傷害那一個?

答:他現在就是說,開車的人可能是撞到機車的人,那機車的人可能是喝酒酒駕,那基本上當然酒醉或喝酒不能駕車,基本上我們違反到法律的規定,如果超過標準0.55的話,就是要送法官叫作公共危險罪。那至於說開車的人也許他本身要不要賠的話,看他有沒有過失,如果他有過失的話,縱使對方是酒駕的話他基本上還是要賠,但是他賠的方向,譬如對方跟他告了,他可以主張對方喝酒有過失,所以主張過失相抵,譬如說他原來的過失是70%,對方過失30%,那可以跟法官說對方請求的錢太多了,我們要求過失相抵,法官可能就從40%,為70%去減30%去考量他的賠償額,這樣知道嗎?

主:所以還是以過失,責任歸屬為主。

答:但是這種過失相抵一定要在法院裡面主張,所以當對方有主張要求賠償的時候,被求償的人可以說對方也有過失啊,請求法官過失相抵,請求求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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