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

【健康食品廣告不實會違法嗎?】

健康食品是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的食品。為了加強健康食品的管理與監督,維護國民健康,並保障消費者之權益,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健康食品的標示或廣告不得有虛偽不實、誇張的內容,其宣稱的保健效能亦不得超過許可範圍,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登記之內容(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4)。因此,倘若健康食品業者的廣告涉及誇張內容或虛偽不實,依法要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且應按次連續處罰至違規廣告停止刊播為止;情節重大者,並應廢止其健康食品之許可證(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4)

附帶一提,主管機關為對健康食品業者為前述處分同時,應函知傳播業者及直轄市、縣()新聞主管機關,傳播業者自收文之次日起,應即停止刊播,違者並應處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按次連續處罰(健康食品管理法第24)

綜上所述,提醒大家購買健康食品前應注意其標示是否詳細,莫輕易相信過度誇大或不實的廣告內容,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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