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4日 星期六

【司機開車滑手機,要罰!】



據新聞報導,日前有民眾投訴某客運司機於車輛高速行駛的情況下,一邊駕車一邊低頭使用手機,不顧車上乘客安全,經乘客全程目睹並拍下畫面檢舉。


客運司機開車使用手機之行為不僅危險,亦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依前述法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車行駛於道路上時,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如有違反,要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

附帶一提,倘若不幸因而發生交通事故致乘客受傷或死亡,客運司機及客運公司不僅可能需負擔損害賠償之責,駕駛司機還可能涉及業務過失傷害罪或業務過失致死罪之刑事責任。因此,為交通安全著想,駕車時禁當低頭族,提醒大家不得不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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