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扮女警拍攝影片,恐觸法!】


據報載,有娛樂公司拍攝影片,請來長髮女模穿上警察制服扮演短裙女警,宣導反酒駕,該影片在網路上引起熱烈迴響,未料,日前卻受警政署關切,認有損女警形象,恐有觸法之疑慮!

而依據刑法規定,出於故意,在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下,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的話,要處五百元(即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159)。因此,女模扮演女警拍攝影片放置於網路上供不特定之公眾瀏覽,實際上恐有觸法疑慮。

綜上所述,公務員的服飾、徽章及官銜不容他人隨意冒用,違者將受刑事責任之懲處,故提醒大家不得不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