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可以在公寓裡飼養動物嗎?】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有關公寓大廈、基地或附屬設施的管理使用及其他住戶間相互關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以規約定之。而禁止住戶飼養動物之特別約定,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因此,如果規約裡沒有明文記載禁止住戶飼養動物的特別約定,原則上該公寓大廈內的住戶可以飼養動物。

但須注意的是,縱使公寓大廈的規約內無禁止住戶飼養動物的特別約定,住戶在飼養動物時,仍應以不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為前提,否則如有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或公共安全的情形,將由直轄市、縣()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