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 星期三

【使用或販賣手指虎造型手機保護殼 恐有違法之虞】

市售智慧型手機保護殼樣式百出,常見民眾為追求潮流時尚,購買各類造型特殊新穎之手機保護殼。而目前市面上有業者販售「手指虎」造型的手機保護殼,然提醒民眾販賣或使用手指虎造型手機保護殼,很可能有觸法之疑慮。


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規定,該條例稱「刀械」,是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鞭、扁鑽、匕首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而前述各式刀械,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

由前得知,「手指虎」屬前揭條例列管的刀械種類之一,非經內政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等主管機關之許可,依法不得販賣及持有。倘有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之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如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另,倘行為人未經許可,持有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綜上所述,提醒民眾「手指虎」為管制刀械的一種,勿隨意販賣或使用類似造型之手機保護殼,避免觸法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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