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1日 星期四

【小心假投資詐騙!】

據新聞報導,近期假投資詐騙事件頻傳,據悉,歹徒常佯稱中國大陸廣西南寧有標的可投資,並藉考察之名招待民眾前往當地旅遊,再利用假的圖片、報導、高報酬等話術吸引民眾,待民眾受騙上當匯入投資款後,歹徒即不見蹤影失去聯繫。

假投資詐騙之行為會涉犯刑法詐欺罪之刑責。按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職此,歹徒向民眾聲稱大陸廣西南寧有標的可投資,又以假圖片、報導等方式,使民眾誤信投資確實可獲得高報酬進而匯款,導致民眾受有財產上之損害,於此,其行為會成立詐欺罪。

另,應注意的是,倘行為人犯前揭詐欺罪而有「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三人以上共同犯之」或「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等情形之一者,其會成立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依法得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綜上所述,提醒民眾若遇類似情形,應提高警覺,避免受騙上當,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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