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家人外出 女童墜樓不治】

日前新北市鶯歌發生一件女童墜樓後送醫不治的意外事故,據新聞報導,一名四歲女童,疑因家人外出,獨留其在家中午睡,導致女童睡醒後不慎從九樓陽台墜落,送醫後病情惡化,不幸身亡。

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如有違反者,依同法第99條規定,得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另,值得注意的是,除前揭罰則外,照顧女童的家人,獨自將女童留置家中,致其不慎墜樓送醫不治,其亦可能涉犯過失致死罪之刑責,按刑法第276條第1項規定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綜前所述,提醒家長莫將孩童獨留家中,避免不幸發生意外,導致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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