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來談談假扣押的法律概念,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為確保債權人之債權將來得以實現,民事訴訟法設有保全程序,使債權人得藉由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等方式,防止債務人脫產,以保障債權人之權益。
所謂「假扣押」,是指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債權人為保全將來之強制執行,得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而假扣押之聲請,依規定應以書狀表明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請求及其原因事實、假扣押之原因、法院等事項,向本案管轄法院或假扣押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聲請。然須注意的是,債權人就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但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仍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所謂「假扣押」,是指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債權人為保全將來之強制執行,得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而假扣押之聲請,依規定應以書狀表明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請求及其原因事實、假扣押之原因、法院等事項,向本案管轄法院或假扣押標的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聲請。然須注意的是,債權人就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但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仍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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